現有在押犯以及以前曾經入獄的公民也許可以登記,並在California州選舉中投票。詳細瞭解:
資格條件
登記註冊處/縣書記處與Los Angeles縣警察局合作,為在押犯提供登記投票的機會。但確實有若干限制,請閱讀本節,以確定您是否具備投票資格。
如果符合下列條件,則您可以登記:
- 美國公民;
- California州居民;
- 於選舉日當天或之前至少年滿18歲或以上;
- 目前未入獄、未處於假釋期、未在縣監獄中服州監獄刑期、未根據《刑法法典》第1170節因重罪服刑,或未獲釋後接受社區監督;及
- 未被法院裁定為喪失精神行為能力。
刑事司法調整法案
2011年,州立法院通過《刑事司法調整法案》(CJRA),並由州長簽署。根據《刑法法典》第1170(h)節,輕度重刑犯可在縣監獄服刑和 (或)由縣緩刑處監督,不必在州監獄中服刑。《刑事司法調整法案》曾導致刑事犯對自己的投票權產生一定混淆。
如果符合下列條件,則您可以投票:
- 因輕罪在縣監獄中服刑。輕罪絕對不影響您的投票權。
- 以入獄作為緩刑條件在縣監獄中服刑。
- 處於緩刑期間。
- 已經結束假釋、強制監督或釋放後社區監督。當假釋期或監督期結束後,您的投票權自動恢復。
如果符合下列條件,則您不具備投票資格:
- 在州監獄中服刑。
- 在縣監獄中服州監獄刑期。
- 根據《刑法法典》第1170(h)節在縣監獄中服重罪刑期。
- 處於假釋、強制監督或釋放後社區監督期間。
選民登記
您可以隨時登記投票,但要在即將開始的選舉中投票,您必須在該選舉之前至少十五(15)天登記。
- 填寫「在押犯申請表」,並在「其他」(Other)旁邊註明「選民登記表」
- 填寫「選民登記表」
- 務必在項目4和5處提供您的永久住址/家庭住址
- 在項目7和8處填寫您的監獄郵寄地址:
P.O. Box 86164
Terminal Annex / Booking #_____
Los Angeles, CA 90086-0164
- 檢查登記表,確認其已經署名,並且所有資訊均完整
- 郵寄選民登記表
您可以查看您的選民登記進度。
已經出獄?
當您從監獄獲釋時,您應當重新登記投票,以便將選舉資料郵寄到您的正確地址。否則,選舉資料可能被寄到監獄,或作為無法投遞的郵件被退還給縣選務處。
如果符合下列條件,請重新登記投票:
- 已服完重罪刑期,並且未處於假釋期間
- 已變更您的永久地址
- 已更改您的姓名
- 已更改您的政黨
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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