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為投票中心
投票中心的需要條件
L.A. 縣正在積極招募公共和私人建築物,作為即將到來的2020年11月大選的投票中心。 如果您擁有,管理或知道一個最適合投票的房產,那麼我們希望與您聯繫!
時間承諾
- 必須連續14天可使用(包括設置,投票期限和拆卸)
- 必須在上午6點至晚上9點提供使用(選舉日可能需要較長的時間,以允許選民完成投票)
空間大小
用作投票中心的最小空間要求是2,200平方英尺(平方呎)。 根據設施的大小,我們將分配選票標記設備,如下所示:
- 2,200平方英尺= 15-20個選票標記設備
- 3,100平方英尺= 25個選票標記設備
- 3,800 平方英尺= 30個選票標記設備
- 4,150平方英尺= 35個選票標記設備
- 4,800平方英尺= 40個選票標記設備
- 5,600平方英尺= 45個選票標記設備
- 5,650平方英尺= 50個選票標記設備
- 6,200平方英尺= 55個選票標記設備
- 6,350平方英尺= 60個選票標記設備
無障礙功能
- 通往投票中心房間的無障礙通道
- 為殘障選民使用的無障礙停車設施(或能夠停車的空間)
場地評估
所有潛在的建築物都將通過完整的場地評估,以確保建築物或房產符合運營投票中心所需的便利性,數據和電源,並且能夠提供正面投票經驗。 具有有線網絡連接的場地將是首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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