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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guntas frecuentes sobre la inscripción del elector

有關選民登記常見的問答

誰可以登記投票?

誰可以登記投票?

如果符合下列條件,則您可以登記投票:

  • 美國公民。
  • 於選舉日當天或之前至少年滿18歲或以上。
  • 未被法院裁定為喪失精神行為能力。
  • 未處於下列狀態:
    • 根據州和地方政府之間的合約,在縣監獄中服州重罪刑期。
    • 作為出獄/開釋的條件,目前正處於重罪假釋/緩刑期間。
何時可以登記投票?

登記投票沒有等待期。您可以隨時登記投票或重新登記投票。如果想在選舉時具備投票資格,您必須在選舉日15天之前登記。

如何獲得登記投票表格?
  • 使用California州線上選民登記系統辦理線上登記。
  • 郵寄已經填好的選民登記表,大多數政府辦公樓都備有選民登記表供您索取
  • 親自到登記註冊處/縣書記處(RR/CC)各辦公處 或大多數政府辦公樓索取。
  • 請撥 (800) 481-VOTE、(562) 466-1310或(562) 466-1323。

如果需要更多的資訊,請參閱登記資訊

我已經在機動車輛管理局(DMV)登記。為何縣府說我沒有登記?

很多公民認為自己已經在機動車輛管理局(DMV)登記,但其實沒有登記。雖然他們已經勾選機動車輛管理局(DMV)表格上面的相應方框,聲明自己想要登記投票,但很多人忘記填寫隨附的選民登記表。必須填寫和民登記表並簽名方可成為登記選民。

我剛剛遷居,並且尚未辦理重新登記手續,我應該怎麼辦?我是否具備投票資格?

如果您以前曾在Los Angeles縣登記,並且在本縣境內遷居之後尚未重新登記,則您可以按新地址在投票站投票。您需要使用臨時選票進行投票,並在臨時選票信封上提供您的新地址和以前的地址。

我想要登記投票,但我是公眾人物。我的地址是否會被公開?

根據州現行法律,選民登記資訊屬於公共記錄。但公開查閱特定的選民資訊將受到限制,包括家庭地址和電話號碼。如果任何人士能夠出示高等法院的命令,或者出示證據,證明該人士已經參加州務卿的家庭暴力和跟蹤受害人地址保密計畫,則該人士可要求宣佈其居住地址、電話號碼和電子郵件地址屬於保密資訊。

任何在此類情況下獲得保密身份的人士在本縣隨後的所有選舉中均應當被視為缺席選民,直至本縣收到法院、州務卿辦公室發出的通知或選民發出的書面通知。

例外情形: 選民資訊可提供給:

  • 候選人
  • 政治活動委員會
  • 將此類資訊用於選舉、學術、新聞、政治或政府用途的授權人士
我在選民登記截止日期之後參加歸化入籍儀式,成為美國公民。我是否仍然可以登記投票?

是的。在登記截止日期之後入籍的人士仍可以登記投票直至選舉日當天為止。您祇能在我們的Norwalk總部辦理登記投票手續和進行投票。 新公民必須出示歸化入籍證書,並聲明自己已經在Los Angeles縣居住。

我是否可以使用營業地址辦理登記投票手續,或者使用郵箱號碼?

不可以。您祇能使用居住地址辦理登記投票手續。營業地址或郵箱號碼祇能用作郵寄地址。

我是大學生,在學校或學校附近居住,不在家裏居住。我是否可以使用大學的居住地址辦理登記手續?

和所有合格公民一樣,任何大學生都可以使用其在大學的居住地址辦理登記投票手續,也可以使用其家庭住址。California州法律(選舉法規第2025節)規定,如果大學生願意,則可選擇其就讀的學校作為登記地址或合法居住地址。

我在上次選舉中沒有投票。我是否需要重新登記?

不需要。祇要您的地址不變,您將繼續保持登記選民身份,並且您應當會繼續收到郵寄的選舉資料。但是,如果您遷至其他地址,或者未在最近幾屆選舉中投票,則您可能會收到一份通知,要求您確認您未曾遷居,或者要求您提供您目前的居住地址資訊。如果未答覆地址確認函,或者未在確認函寄發日期和連續兩屆聯邦大選日期之間的任何選舉中投票,則您的登記將被註銷。

辦理登記投票手續時是否必須提供身份證明?

幫助美國投票法案(HAVA)規定,在州/轄區首次登記投票者必須提供有效的California州駕駛執照或州身份證號碼。無上述證明文件的申請人可提供社會安全號碼的最後四位數字。如果選民提供駕駛執照或州身份證號碼,並且與州府記錄相符,則該選民參加投票時不必出示身份證件。

如果選民使用郵件辦理登記手續,以前未在聯邦公職的選舉中投票,並且選擇:

  • 親自投票: 必須出示附帶相片的身份證明或文件,其中包括該選民的姓名和居住地址。
  • 郵寄投票: 必須出示附帶相片的身份證明或文件之影本,其中包括該選民的姓名和居住地址。
有重罪前科的人士是否可以辦理登記投票手續和具備投票資格?

可以。如果目前未在監獄服刑或因重罪處於假釋期,則有重罪前科的人士可以辦理登記投票手續,並在選舉中投票。如果需要更多的資訊,請參閱在押犯投票

為何機動車輛管理局(DMV)可以辦理選民登記手續?

1993年全國選民登記法案(又稱機動選民法案)允許在機動車輛管理局(DMV)辦事的選民辦理登記投票手續或更新選民登記資訊。

如果我的姓名、地址或政黨歸屬發生變化,該怎麼辦?

請填寫和提交新的選民登記表,在其中說明您的新資料。您的選民登記資料中應當始終記錄您的最新居住地址,以確保您收到正確的選舉資料,此類資料將說明您可以投選的候選人和議案。

如果沒有辦理登記投票手續,我是否可以在聯名書上簽名?

不可以。您必須是登記選民,您在聯名書上的簽名方為有效。如果您在簽署聯名書當天或之前填寫一份選民登記表並簽名,則您的簽名有效。已填妥並簽名的選民登記表必須在向選務處提交聯名書當天或之前繳交給選務人員。

選民登記名單會被用於挑選參加陪審團的公民。這是否屬實?

是的。California州法律要求向陪審團專員提供登記選民名單,用於挑選陪審團人選。另一種挑選陪審員的方法是從在法院服務區域居住的持照駕駛者及身份證持有者名單中選擇,該名單由機動車輛管理局提供。

如果註銷選民登記,我是否一定不會收到履行陪審義務的傳票?

否。陪審團服務處會索取有效選民和已註銷選民的檔案名單。此外,California州法律還要求向陪審團專員提供由機動車輛管理局(DMV)提供的持照駕駛者名單。如果需要關於陪審團傳票的資訊,請撥(213) 974-5332或5333,或者參閱 Los Angeles縣陪審團服務

我講另一種語言。如何註冊?

如果你需要在不同的語言中的選民登記表格,我們可以為您提供幫助。在登記註冊處/縣書記處(RR/CC)提供了10種不同語言的選民登記表格,符合聯邦和州法律:中國,英語,印地文,日語,高棉語,韓語,西班牙語,菲律賓語,泰語和越南語

要申請多語種的選料,請致電(800) 481-8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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