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2006年,聯邦法律通過了1965年《投票權法案》(VRA)中擴大少數種群語言的議案。任何一個
縣擁有超過10,000名母語非英語的居民,并在美國人口普查表中表明缺乏英語能力,需提供相關
語言的選舉材料。VRA要求縣必須提供翻譯的選舉材料,如果(1)擁有超過5%達到投票年齡的
居民屬於少數語種,并缺乏英語能力或(2)超過10,000達到投票年齡的居民屬於少數語種,并缺
乏英語能力。
規定的語言
Los Angeles縣目前必須提供為VRA選民除英語以外的以下語言協助:
•中文
•印度語
•日語
•高棉語
•韓語
•西班牙語
•他加祿語/菲律賓語
•泰語
•越南語
服務
Los Angeles縣多種語言選民服務項目旨在為需要語言協助的選民提供服務。這些服務包括:
- 選舉資料譯文
選票樣本會郵寄至需要語言資料的選民。選票樣本手冊包括候選人名單、候選人資訊和議案,
并提供投票地點和如何郵寄投票的資訊,并提供如何使用投票設備的指南。
- 投票點的雙語協助
缺乏英語能力的選民于選舉日在全縣大部分投票點可得到其母語的協助。
- 雙語協助熱線: 1-800-481-8683
選民可撥打免費電話,要求在每次選舉時郵寄選舉資料譯文。他們還可以或要求收到關於投票
點、雙語選民註冊卡片、郵寄的申請表譯文和選票樣本冊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