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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傳真申請統一商務法典(UCC)融資聲明記錄的副本

請將下列資訊用傳真發送到(562) 864-1250:

  • 文件名稱。
  • 文件上列出的姓名。
  • 文件註冊記錄的年份。
  • 信用卡支付資訊:
    • 信用卡上的姓名。
    • 信用卡號碼。
    • 信用卡失效日期。
  • 寄送記錄的地址。
  • 您希望是用一般郵件還是用快遞郵件(UPS)寄送記錄。
  • 日間電話號碼,號碼前面請註明區域號碼。

何時可以收到副本?

所申請的統一商務法典(UCC)融資聲明文件副本將在收到申請後五個工作日內寄發。 如果找不到記錄,則核發「無記錄聲明」。

查閱費用和支付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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