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郵寄出生記錄
自 1866 年以來,我們的辦公室記錄並保存Los Angeles縣的出生記錄。
如果在Los Angeles縣或California州外出生,請按這裏。
用郵件申請出生記錄副本
居住在California州以外地方?請要求公證人劃線刪除身份證明表格上的「California州」字樣,並填寫表格公證所在的州。照此修改之後,表格可以受理。身份證明必須包括在申請表內,以獲得授權的認證副本。
參考認證副本
那些沒有授權或不希望提交身份的公證書可接收參考認證副本。
參考認證副本上將印有「參考,不是一份有效確定身份的文件」的字。參考認證副本不能用於法律目的。
何時可以收到副本?
本辦公處收到申請後,會在20個工作日內寄出記錄。
費用和付款選項
授權認證副本:32美元
費用不予退還。如果找不到記錄,則核發「無記錄聲明」。
我們接受:
收款人為Registrar-Recorder/County Clerk 並寄到:
Registrar-Recorder/County Clerk
Birth, Death and Marriage Records Section
PO Box 489
Norwalk, CA 90651-0489
我們不接受:
- 電子支票
- 臨時支票
- 外國支票(加拿大和墨西哥除外)
如果收到電子支票、臨時支票或外國支票,該申請將被拒絕,並發送回提交人,及請求新付款方式。
請不要發送現金作為付款方式。不受理電話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