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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erican Flag

如果您是軍人或海外選民,您將和Los Angeles縣的其他居民一樣辦理相同的選民登記手續。但是,您在提交申請時有更多的選擇。

您是否屬於合格的軍人和海外選民?

您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 美國現役或後備役軍人
  • 軍人的配偶或撫養人
  • 美國或華盛頓特區境以外生活的美國公民

(所有具備軍人和海外選民身份的申請人必須符合選民登記要求。)

根據1986年聯邦軍人及海外選民缺席投票法(UOCAVA),因工作、學習計畫或軍役在美國或華盛頓特區境外生活的軍人/備役官士兵以及美國公民(包括軍人的配偶或撫養人)可以登記投票,並申請郵寄(缺席)選票。 該法律由 聯邦投票協助計畫執行

如何辦理登記投票

如果需要更多的資訊,請撥(562) 466-1323或(800) 815-2666。

重新登記投票

如有下列情況,請重新登記:
  • 更改地址
  • 更改姓名
  • 更改政黨

如果您已經從軍隊退役,或者不再在美國或華盛頓特區境外生活,您應當使用自己居住所在州的普通申請表辦理重新登記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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